前三分之一沒什么好東西,就是文件號:《華南師范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修訂)》(華師[2021]144號)(以下簡稱《工作細則》)。
咱們是廣東自考大軍中的草根們:社會考生哈,所以只看自考這塊的內容。
一、申請授予學士學位條件:
- 對,要思想政治正確,品德端正。重點:在校學習期間受過紀律處分的,在紀律處分解除之后方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 學業(yè)水平:達到畢業(yè)條件,課程平均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注:不是每科70分哦,這個問題許多同學問過。),且在學習年限內通過我校指定的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考試(即第3點)。
- 外國語水平(最大變動的條件): 在學習年限內,參加以下考試之一并獲得規(guī)定的通過成績:
- 1.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即CET)考試425分及以上;
- 2.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即PETS)三級筆試成績合格;注意,只需要筆試成績即可。
- 3.廣東省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統一考試成績合格;即參加學校安排的成人外語考試哦~
- 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二即自考專業(yè)科目中代碼為00015的科目(外語類專業(yè)第二外語語種)考試成績合格
- 5.網絡教育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大學英語》(B、C)成績80分或以上。
4.申請時限:申請授予學位的時間不得晚于畢業(yè)證書簽發(fā)時間6個月。換句話說,申請畢業(yè)和申請學位同時操作吧,這樣最保險。
從申請學位到領取證書期間大概需要4個月時間吧。
二、課程平均分的計算規(guī)則也發(fā)生了變化:
- 課程分數欄登記為“免修”“免考”的,不參加平均分的計算。
-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平均分計算包含加考選考課程及畢業(yè)論文成績。同一課程有兩次或以上合格成績的,取該課程最高成績參加平均分計算。
- 非百分制課程分數(含畢業(yè)論文)按下表折算成百分制。與之前相比,折算后的百分制分數各減少了4分,比如之前的及格百分制為69分,以此類推。另外的平均分計算結果是允許四舍五入湊整的,今年的這份新細則里沒有說明這個問題,那就默認沒有了吧。
表格上的百分之于2023年開始執(zhí)行哦,就是說2022還是按老規(guī)矩。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