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重點學科有法律史、法學、公共管理、經濟法學、刑法學、國際法學、司法鑒定、民法學與知識產權、公共管理等,以下是具體名單一覽表,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名單為準。
1、華東政法大學重點學科名單
國家級重點學科:法律史
上海市一流學科:法學、公共管理
上海市級重點學科:經濟法學、刑法學
市教委級重點學科:國際法學、司法鑒定、民法學與知識產權
上海市高峰學科建設:法學
上海市高原學科建設:公共管理
2、華東政法大學簡介
華東政法大學(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位于中國上海,是中央與地方共建高等學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入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特色重點學科項目”、教育部人才培養(yǎng)模式創(chuàng)新實驗區(qū)、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yǎng)計劃、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國家級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訓練計劃、全國畢業(yè)生就業(yè)典型經驗高校、全國首批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予權單位、最高人民法院自貿區(qū)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養(yǎng)基地和卓越新聞傳播人才教育培養(yǎng)基地;為五院四系成員,亞洲法律學會、中日人文交流大學聯(lián)盟、滬港大學聯(lián)盟創(chuàng)始成員;是以法學學科為主,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等學科的多科性大學。
學校原名華東政法學院,1952年6月由圣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東吳大學、廈門大學、滬江大學、安徽大學、上海學院、震旦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在圣約翰大學舊址合并成立。1958年,學校并入上海社會科學院;1963年再次籌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銷;1979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第二次復校。2000年,學校由司法部劃歸上海市管理。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學校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