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疆高考加分政策已經公布,以下是各加分項目詳細介紹,供大家參考。
政策加分
59.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3〕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貫徹落實“南疆各民族實行同等教育優(yōu)惠政策,實行高考招生計劃單列”實施方案的意見》(教學廳函〔2015〕37號)及教育部、中央統(tǒng)戰(zhàn)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務院臺辦等五部門文件精神,確定加分項目、范圍和分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文化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shù)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shù)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檔。
(2)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zhàn)區(q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增加10分投檔。
(4)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區(qū)、喀什地區(qū)、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克蘇地區(qū))報考普通類招生計劃的考生,經審核符合“南疆單列計劃”報考條件的,增加10分投檔。
(5)報考普通類及單列類(選考外語)招生計劃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錫伯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達斡爾族、藏族、俄羅斯族等11個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檔。報考普通類招生計劃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檔。
60.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yè)、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凡符合第59條有關情形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自治區(qū)、地(州、市)、縣(市、區(qū))、學校四級網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認可。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還須按有關規(guī)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