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工程學院研究生復試內容已經公布,復試工作通常由各學院實施,具體復試細則需要以各學院公布為準。
一、復試方式
各學院復試原則上采用現(xiàn)場復試方式,院黨委紀檢人員應認真履行監(jiān)督職能。全校同一專業(yè)應采取同一種復試方式。
二、復試內容
1.現(xiàn)場復試包括但不限于面試問答、計算書寫等具體形式。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yè)知識與技能、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等,具體以各招生學院公布的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為準。
2.各面試專家組集中面試??忌鷳谝?guī)定時間內前往規(guī)定復試地點參加復試。復試時間、復試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詳見各學院通知。
3.工程管理碩士、物流工程與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考核形式招生學院另行通知。
5.復試成績必須量化,同一學科、專業(yè)(研究方向)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tǒng)一。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由各學院在招生復試錄取辦法中規(guī)定分數具體構成。
6.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40%。
三、復試前準備
第十條各學院須召開本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制定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細則中須公布本學院各學科或專業(yè)招生人數、復試比例等),復試小組按文件要求制定復試方案(包括復試程序、復試標準、復試方式、復試成績計算、計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內容)。復試考生人數與招生規(guī)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yè)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各學院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等文件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研究生處備案,并在各自學院的網頁上公布。
第十一條復試試題和考試提綱由各學院自行命制。復試小組確定復試范圍及參考資料。
第十二條復試名單的確定
1.考生應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線”)方可參加復試,合格生源數多于計劃數的學科、專業(yè)可提出高于“國家線”的要求。
2.學校按學科、專業(yè)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士兵線”),“士兵線”另行發(fā)布。
3.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4.各學院對同一學科、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應嚴格按照復試基本要求和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并根據各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及差額復試比例確定本學院相關學科、專業(yè)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
5.各學院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目成績等信息)上報研究生處備案,并于復試前在本學院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