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師范大學考研調劑要求已經公布,復試調劑工作通常由各學院實施,具體復試調劑細則需要以各學院公布為準。
一、調劑工作
1、調劑信息發(fā)布與反饋。各學院安排專人負責調劑服務系統(tǒng)的操作,及時公布生源缺額信息、調劑要求,各學院要及時下載調劑考生信息,及時向考生反饋復試通知,及時更新信息,保證信息暢通。生源不足的學院要調劑線上生源完成招生計劃。
2、調劑基本條件與調劑原則??忌瑫r符合以下條件方可調劑: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一區(qū)的復試國家基本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范圍內,并由我校各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面試小組從學科角度討論決定是否接受調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業(yè)務科目(自命題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須得到學院復試專家組的認可。
(5)所有調劑考生都必須經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否則無效。
(6)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培養(yǎng)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作為遴選依據。各培養(yǎng)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政策,不得按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7)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8)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公共管理碩士研究生的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和公共管理專業(yè)在一區(qū)的國家線的基礎上,可申請調入我校公共管理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不得調入公共管理專業(yè)。
(9)學院規(guī)定的其他學業(yè)性要求。
3、調劑程序。
(1)所有申請調劑的考生必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進入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確認調劑意向。
(2)調入學院下載申請調劑考生材料,根據以上調劑原則逐一審核,選擇符合復試條件的考生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審定。
(3)研招辦通過調劑系統(tǒng)通知已審定合格考生參加復試,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研究生院組織,各學院具體實施。考生報考信息以網上確認或現場確認信息為準,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通過我校相應學科(專業(yè))分數線的考生,可按我校網上公示的復試名單及復試通知參加復試,我校不再單獨寄發(fā)復試通知單。
1、繳費
2023年我校收取復試費用為100元/生??忌拥綇驮囃ㄖ螅瑧谝粫r間按照要求進行繳費,未完成繳費不能參加復試;已繳費但未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費不予退還。
2、資格審核。審核需準備以下材料由各學院組織審核:
①《湖北師范大學2023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現審查表》(附件1,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②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原件;
③本人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持學生證,自考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持省自考辦畢業(yè)證明,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持學校畢業(yè)證明);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畢業(yè)生),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往屆畢業(yè)生);
④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⑤《湖北師范大學2023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情況表》(附件2);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沒有兩證者,不予按專項計劃錄取。
注意: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忌话磿r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各學院要對考生報考資格和身份進行嚴格審核,對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一定要在網上進行復核。
國內學籍學歷通過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核實,國外學歷通過留學生服務中心網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核實。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不予復試。
3、加分項目。有“加分項目”的考生,應在3月30日前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由我校研究生院通過教育部加分庫核查,通過后再參加復試。其中包括: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