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廣東音樂統(tǒng)考科目:音樂學(視唱練耳與樂理、聲樂、器樂),音樂表演—聲樂(視唱練耳與樂理、聲樂),音樂表演—器樂(視唱練耳與樂理、器樂);總分:每科滿分為100分,總分300分。以下是詳細內(nèi)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考試院最新消息為準。
一、考試科目
廣東省2023年音樂術(shù)科統(tǒng)考分為:音樂類(音樂學)專業(yè)、音樂類(音樂表演—聲樂)專業(yè)、音樂類(音樂表演—器樂)專業(yè)三類(見下表)。
序號 | 考試類別 | 考試科目 |
1 | 音樂學 | 視唱練耳與樂理、聲樂、器樂 |
2 | 音樂表演—聲樂 | 視唱練耳與樂理、聲樂 |
3 | 音樂表演—器樂 | 視唱練耳與樂理、器樂 |
二、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1.音樂類(音樂學)專業(yè)考試科目:視唱練耳與樂理、聲樂、器樂;各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總成績滿分為30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視唱練耳與樂理得分×30%+聲樂得分×35%+器樂得分×35%)×3,四舍五入取整數(shù)計分。
2.音樂類(音樂表演—聲樂)專業(yè)考試科目:視唱練耳與樂理、聲樂;各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總成績滿分為30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視唱練耳與樂理得分×30%+聲樂得分×70%)×3,四舍五入取整數(shù)計分。
3.音樂類(音樂表演—器樂)專業(yè)考試科目:視唱練耳與樂理、器樂;各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總成績滿分為30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視唱練耳與樂理得分×30%+器樂得分×70%)×3,四舍五入取整數(shù)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