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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誰知道考研的要求細則,給下,謝謝
- 2、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 3、湖北:武漢體育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誰知道考研的要求細則,給下,謝謝
2007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一、培養(yǎng)目標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為了培養(yǎng)熱愛祖國,擁護中國*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yè)知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擁護中國*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yè)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yǎng)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yè)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yǎng)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yǎng)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招生單位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第3、第4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連續(xù)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yè)務優(yōu)秀,已發(fā)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yè)務骨干,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yǎng)或委托培養(yǎng)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yè)務優(yōu)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yǎng)的在職人員。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相應的統考或單考(按教育學門類設置考試科目)。 可招收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49所學校是:北京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天津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大學、山西師范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沈陽師范大學、渤海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延邊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徐州師范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學院、安徽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煙臺師范學院、聊城大學、河南師范大學、河南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湖南科技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州大學、廣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重慶師范大學、四川師范大學、西華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青海師范大學、寧夏大學、新疆師范大學。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yè)為非法學專業(yè)的(下列13個專業(yè)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48所學校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南開大學、河北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吉林大學、黑龍江大學、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學院、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山東大學、煙臺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海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云南大學、西北政法學院、蘭州大學。 上述各高校錄取該專業(yè)考生時,只從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學校不再為該專業(yè)組織統考或單考。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MBA聯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高職高專畢業(yè)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可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94所學校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農業(yè)大學、中央財經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財經大學、河北工業(yè)大學、燕山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山西財經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大學、內蒙古工業(yè)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哈爾濱商業(yè)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海事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礦業(yè)大學、河海大學、江蘇大學、蘇州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工業(yè)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yè)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南昌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山東經濟學院、山東財政學院、鄭州大學、河南財經學院、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湘潭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工業(yè)大學、廣西大學、海南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四川大學、貴州大學、云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西安理工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蘭州大學、寧夏大學、新疆財經學院。 上述各高校,錄取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考生時,只從參加“MBA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校不再為該專業(yè)組織統考或單考。 (六)經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以推薦本校規(guī)定數量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初試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xù)。推薦和接收辦法由學校(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薦免試生)須在國家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亦不得再參加統考。到 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薦免試生不再保留資格。 三、報名 (一)網上報名:2007年碩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提前報名,時間為2006年9月18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 ,教育網址: )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待考試結束,教育部確定復試分數線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guī)定任選一種。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報考地處西部邊遠省區(qū)的招生單位、且畢業(yè)后原則上在西部邊遠省區(qū)就業(yè)的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以及工作單位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成份和填寫畢業(yè)后回少數民族地區(qū)的定向或委托培養(yǎng)生時,方可按規(guī)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研究生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guī)定,遵守保密規(guī)定,按照有關規(guī)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薦免試生、農村教育碩士生)均須到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現場確認地點: 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和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告指定的報考點確認; 參加單獨考試和參加“MBA聯考”的考生到報考單位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告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確認截止日期與統考生確認截止日期一致。 3.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等部隊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guī)定交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xù)交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guī)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四、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fā)放準考證。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2007年1月20日至1月21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22日進行(8:30至14:30)。 不在該規(guī)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科目: 1月20日上午 政治理論(滿分為100分);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MBA)者考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 1月20日下午 外國語(滿分為100分)。 1月21日上午 統考數學或一門業(yè)務課(滿分各為150分); 報考教育學、歷史學、醫(yī)學者,考專業(yè)基礎綜合(滿分為300分)。 1月21日下午 業(yè)務課(滿分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含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1月22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滿分150分)。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1.全國統考初試的政治理論及數學,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yè)的英語、俄語、日語,教育學專業(yè)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yè)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西醫(yī)綜合、中醫(yī)綜合等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并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他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命題。 2.單獨考試的初試科目均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 3.“MBA聯考”的初試科目為兩門:外國語和綜合能力。英語和綜合能力命題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關機構承辦。選考日語或俄語的考生,用全國統考的試卷,其他語種的試題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政治理論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在復試中進行)。 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全國工商管理(MBA)專業(yè)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并已下發(fā)至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碩士聯考”的初試科目共四四門:政治、外國語、專業(yè)基礎課(含刑法、民法)、綜合課(含法理、憲法和中國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yè)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會同有關單位編寫,并已下發(fā)至招收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初試地點:參加全國統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ㄗ灾螀^(qū)、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應試;參加單獨考試和參加“MBA聯考”的考生到報考單位所在的?。ㄗ灾螀^(qū)、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應試。 考生初試成績通知單由考生報考的招生單位負責發(fā)出。 (六)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復試一般在5月上旬結束。招生單位認為必要時,可再次復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一律加試。招生單位要全面、嚴格復試。復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 3.少數民族地區(qū)及少數民族考生的復試: 少數民族地區(qū)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qū)域。 考生的少數民族成份網報時應如實填寫,虛假成份及復試時更改無效。 4.為西部地區(qū)定向或委托培養(yǎng)的在職考生,戶籍和人事檔案須在定向或委托培養(yǎng)單位所在地,方可享受優(yōu)惠政策。 (七)教育部依據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目標,結合年度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的生源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對報考統考、MBA及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考生提出確定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對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和非應屆畢業(yè)生實行統一的參加復試最低分數線。 對單考生參加復試的要求由招生單位參考教育部復試分數基本要求自定。 經教育部批準的北京大學等高校自行確定本校復試分數線。 各招生單位原則上進行120%左右的差額復試。 六、調劑 初試成績符合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錄取的考生,可以申請調劑。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fā)出的2007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guī)定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公網網址: ,教育網址: )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報考教育學、歷史學、醫(yī)學和報考其它學科專業(yè)的考生,如成績符合復試要求,即可以相互調劑。 調劑復試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1)招生單位應及時發(fā)布生源余缺信息;(2)符合教育部調劑規(guī)定的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 ,教育網址: )登錄調劑志愿;(3)招生單位遴選出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并通知考生復試;(4)招生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組織復試,并將復試結果通知考生;(5)接收調劑生的招生單位向第一志愿單位發(fā)函調考試檔案,做最后審核,確定是否擬錄取。 七、體格檢查 考生復試時應按招生單位規(guī)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各招生單位招生簡章或復試通知。 八、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參加統考、“MBA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考生可被錄取為定向或非定向碩士生,也可被錄取為委托培養(yǎng)或是招生單位自籌經費碩士生。 參加單考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yǎng)碩士生或委托培養(yǎng)碩士生。 招收定向培養(yǎng)、委托培養(yǎng)及自籌經費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yǎng)、委托培養(yǎng)及自籌經費碩士生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定合同。 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九、畢業(yè)生就業(yè) 定向或委托培養(yǎng)碩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單位。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yè)時采取畢業(yè)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yè)去向。學校及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xù)。 十、其他 (一)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忌c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后,培養(yǎng)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yǎng)或自籌經費培養(yǎng)合同辦理。 (三)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可根據本簡章,結合各地實際情況作必要的補充規(guī)定。 (四)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及軍隊系統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招收碩士生,按*總政治部規(guī)定辦理。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為幫助大家了解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下面,我為大家提供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堅持依法治校,保證研究生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關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科技大學,英文全稱:“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部標代碼:10534;考點代碼:4314;辦學類型:公辦;學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園路。
第三條 學校概況: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湖南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設有90個本科專業(yè),涉及理學、工學、文學、歷史學、哲學、教育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農學、藝術學等11大學科門類;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擁有3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4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擁有8種專業(yè)碩士學位授權類別及“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推免權資格。并可開展同等學力人員在職申請碩士學位和高校教師碩士工作。
第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錄取原則,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yōu)秀人才,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條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全日制專業(yè)型碩士研究生學制2。5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招生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本科畢業(yè)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的中國公民。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計劃、招考方式、收費標準,培養(yǎng)形式按國家相關文件執(zhí)行。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研究擬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規(guī)定和招生章程,領導、監(jiān)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zhí)行教育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編制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組織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招生宣傳和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總結,上報招生有關數據。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校紀檢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組,遵循“參與中監(jiān)督、監(jiān)督中服務”的原則,監(jiān)督研究生招生政策、法規(guī)、制度的`貫徹實施,實行全程監(jiān)督,規(guī)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的良好形象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九條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的通訊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園路,郵編:411201;聯系方式、傳真:0731—58291000,學校網址:http://www。hnust。edu。cn,研究生院網址:http://graduate。hnust。cn。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獎助政策
第十條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fā)展等因素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校務會議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制定學校分學院、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經主管校領導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十二條 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碩士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學校通過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三助崗位、綠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獎助體系,提高碩士研究生待遇,支持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yè)。
第十三條 學校碩士研究生的獎助學金政策參照《湖南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管理辦法(修訂)》科大政發(fā)[2016]68號文件規(guī)定發(fā)放。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 學校選拔能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政策法規(guī)制度的在崗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命題、組考、招生宣傳和復試、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研究生招生考試監(jiān)考、組考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guī)和技術培訓。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命題、組考的工作人員須簽訂《保密責任書》且無直系親屬參加當年研究生招生考試。
第五章 招生工作紀律
第十六條 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廉潔自律,秉公辦事,自覺遵守組考、復試、錄取有關規(guī)定,按程序、要求進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虛作假、徇私和舞弊,不得擅自改變招生錄取計劃,不得招收不符合錄取標準的學生入學。
第十七條 招生工作人員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須注意做好研究生招生期間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丟失有關試卷、答卷、及有關文件資料。對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招生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單位或當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第六章 報名與現場確認
第十八條 碩士研究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繳費,并到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第十九條 經學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推免生,須在國家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相關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已被學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第二十條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忌鷪竺麜r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第二十一條 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第二十二條 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xù)。
第七章 命題
第二十三條 全國統考和全國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學校組織。
第二十四條 學校選擇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較高且近期承擔教學工作的人員進行自命題工作。命題人員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相當職稱并具有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命題經驗。每位命題人員只能參加一門考試科目的命題工作且簽訂《保密責任書》,過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為均須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自命題科目均應根據考試大綱(考試內容范圍說明)和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參考大學本科的教學大綱進行命題。學校不指定考試科目的參考書目和參考材料。
第八章 組考和評卷
第二十六條 考試時間以當年教育部公布的時間為準。不在規(guī)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律不予承認。
第二十七條 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yè)務課一和業(yè)務課二。教育學、歷史學、體育門類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yè)基礎綜合。會計專業(yè)學位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第二十八條 學校自命題科目的評卷工作參照全國統考科目評卷管理體制、辦法和有關要求實施。評卷結束后,將自命題科目成績上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考生公布成績。考生對評卷結果有異議,可以依程序申請成績復查。紙介質答卷保留3年。
第九章 復試和錄取
第二十九條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huán)節(jié),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三十條 學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復試程序按當年制定的復試錄取方案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 學校嚴格規(guī)范執(zhí)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標準參照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
第三十二條 學校按教育部規(guī)定的調劑基本條件進行調劑,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
第三十三條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學校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三十四條 考生在復試時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等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guī)定及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補充規(guī)定,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十章 信息公開
第三十六條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會提前在學校和學院網站上公布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招生專業(yè)目錄和分專業(yè)招生計劃。
第三十七條 在復試、錄取階段,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會提前在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各院(系、所)或學科、專業(yè)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和擬錄取考生名單。
第十一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三十八條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當年批準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將在學校研究生院主頁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三十九條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guī)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湖北:武漢體育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2023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規(guī)模800余名。具體招生人數以國家下達的計劃數為準;各專業(yè)最終招生人數將視各專業(yè)的上線人數作適當調整。 二、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忌浫‘斈耆雽W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4)報名參加競賽組織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人員。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1、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9月24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 ,教育網址: ,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guī)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部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 )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請參見武漢體育學院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并按簡章要求報名。 (6)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學校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選擇報考點,并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上報名其它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詳見《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 _778/s3113/202209/t20220906_658894.html )及“研招網”報考須知。 2、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應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發(fā)布的公告,并按報考點的要求提交報考材料、交納報考費、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網上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報考點應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考生的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忌顖蟮膱竺畔⑴c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3、推薦免試生的報名辦法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 /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外校推薦免試生參加復試需填寫《武漢體育學院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詳情請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了解《武漢體育學院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并提供相關個人自述、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材料。截止規(guī)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四、初試 1、準考證的打印時間: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五、資格審查 復試階段,我校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大學成績單、初試準考證等報考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六、學習方式及學費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研究生必須在3年內采取全脫產的方式完成學業(yè),學費共計27000元。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校規(guī)定的修業(yè)年限(4-5年)內,在從事其他職業(yè)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非脫產學習并完成學業(yè),學費共計30000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七、其它 1、考生網上報名應準確、真實、詳細填報本人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檔案所在單位和地址。否則將影響錄取通知書、調檔函等材料的順利送達。 2、除錄取通知書以郵政快遞方式寄發(fā)外,我校其它研究生招生信息(成績查詢、復試方案及名單、擬錄取名單等)均通過我校研究生院( )發(fā)布,不再另寄紙質通知。 3、有關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咨詢,并請隨時關注網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4、聯系方式:*027-87191802,027-87190932郵箱:yzb10522@163.com 特別提示: 1.考生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初試考試大綱及范圍,了解報考專業(yè)的考試科目、報名的填報要求。 2.復試需參加運動專項(如:籃球、游泳、摔跤、體操等運動項目)技能測試的考生,務必在報名表的“備用信息”欄填寫運動項目名稱(如:籃球、游泳、摔跤、體操等)。否則,復試時將作為專業(yè)理論類考生安排專業(yè)知識面試,復試階段生源充足的專項原則上不進行調劑。 3.術科學院復試運動項目均不相同,考生填報的復試運動項目必須與所屬學院對應(詳見專業(yè)目錄)。如:報考籃球、田徑、體操應選“體育教育學院”,游泳、跆拳道應選“運動訓練學院”,散打、中國式摔跤應選“武術學院”等。 原文標題:2023年武漢體育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文章來源:以上就是誰知道考研的要求細則,給下,謝謝(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全部內容了,了解更多相關信息,關注好教育。